兰州大学医学实验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医学实验中心是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基地。为更好地完成教学、科研及服务任务,建设一个学术思想活跃、开放、鼓励创新,设备精良、先进,工作环境宽松,方便科研的科学研究实验室;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实验室队伍,保证各实验室的正常运转,中心实行专职、兼职和客座流动人员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并对各级各类实验室专业人员职责规定如下:
一、实验室主任
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全面负责本实验室的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熟悉本学科或本专业的发展方向及业务知识,具备组织和领导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2.根据本实验室研究方向,全面考虑实验室的各项工作,组织制定本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年度教学和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3.根据学校和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实验室的实施细则,并检查执行情况。
4.做好实验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搞好研究队伍的建设,吸引和培养人才,努力建设一支学术梯队完备、年龄结构合理的研究、技术人员队伍。
5.领导和管理本实验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合理分工并制定岗位责任制。组织本室人员的培训、业务学习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全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6.合理安排和组织编制仪器设备和低值易耗品的申购计划;组织编写本室仪器标准操作规程和标准技术操作规程(SOP);组织、落实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和维修工作, 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
7.在完成学校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在中心指导下,利用本实验室的技术、设备力量,积极开展对外服务,保证服务项目按期完成。
8.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管理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和调动实验室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9.组织和落实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年终总结工作。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学术交流活动。
10.负责本实验室的纪律、安全、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高级技术职务人员
1.熟悉并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全面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实验技术。协助实验室主任制定本实验室的建设方向和发展规划,参与实验室的的建设与管理。
2.积极争取承担国家项目、省部委重大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和横向课题,高质量地完成科研任务,争取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每年应至少发表1-2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每3-4年应完成1项科研项目或获1项厅级以上科技奖。
3.承担所从事专业的教学任务,编写相关的教材及实验指导,提高教学水平。
4.协助和指导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精密贵重仪器的验收、调试、技术培训、功能开发和技术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5、承担对低一级实验室人员的业务培养和提高工作,指导其工作和学习。
6.具有导师资格的高级技术人员应承担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指导研究生的业务学习和实验工作。
7.引进国内外本学科的先进实验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实验室水平的提高,努力使本实验室逐步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中级技术职务人员
1.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实验技术,了解本学科实验方法、实验技术在国内外的发展动态,独立组织与实施各项实验技术工作。
2.承担本专业的实验教学或实验组织工作,编写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
3.在高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承担本学科的科研项目,每年应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应争取完成科研项目或获取科技奖。
4.具体承担实验室的对外服务业务,不断改进实验手段,更新内容,做好检测工作,力求减少质量差错,杜绝质量事故,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承担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安装、调试、使用、开发维修等环节。
5、负责指导初级技术职务人员、技术工人、实验室管理人员业务进修及提高。
6、提出实验室工作的改进措施与方案,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初级技术职务人员
1.掌握本学科的一般基础理论和实验技术,配合高、中级实验技术人员从事有关实验技术工作。
2.熟练掌握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原理、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负责常用仪器设备的操作和一般性维护,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3.了解本学科的教学内容和要求,掌握本实验室的实验内容和方法,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参加本学科的实验教学。
4.制定有关实验规程,编写常用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要求及维护保养等资料。
5.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实验技能和组织管理能力。
6.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领取、保管和发放工作。
7.负责本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共同做好卫生工作。
五、兼职科研(管理)人员
为更好地为学校的科研和教学服务,弥补中心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不足,中心将根据科研、教学和服务的需要,在平等自愿、责权利分明的基础上从学校的科研教学人员中聘任兼职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
1.兼职科研(管理)人员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医学实验中心签订聘任协议。
2.兼职科研(管理)人员应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服从中心的业务管理。
3.履行相应职别专职人员的职责;完成承担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任务。
4.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流动客座人员
本中心在实验室实验能力可容纳的条件下,向校内外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和研究生开放,提供完成研究工作和学位论文所需的条件;自带课题和经费来中心进行短期研究、测试或进修人员,经申请并经中心批准可在规定时间到实验室工作,但需照章交纳有关费用;中心欢迎校外的中青年科学工作者来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各类流动客座科研人员在中心期间应遵守医学实验中心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履行与中心鉴定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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